一天帶孩子逛街去,發現他的新鞋把他腳踝弄紅了。幫他貼一下膠布保護,不幾分鐘又被他甩掉。最後索性把他鞋子都脫掉,由他光着腳在商場裡跑。心想,商場應不比公園髒,不比公園刺痛,大不了就到洗手間洗腳,洗完又一條好漢,又一雙美腿。
其間當然有人指指望望,咀郁郁,不會讀唇都知他們說什麼:"嘩!唔着鞋周圍走!"是的,我家孩子有時比較草根。他未會走路時,到公園,他會隨地爬,爬是當時他唯一能四處"走",周圍探索的方法,自己喜歡走到那,跑去這,就只有這個方法。手髒了,可以洗;腳損了,可以復原;衣服破了,可以再買。童年過了,就不能回頭;好奇死了,就不再來。
有時,想一想,放孩子走,爸媽在後努力追,努力去配合,不會比要用力捉住孩子,繫緊孩子手腳容易。但孩子就是會走會跑會逃的,天性如此,一天也總要讓他遠飛。何不讓他飛得自在開心一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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